通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陆某杰乘坐一辆黑色面包车来到钟山,并且在案发后迅速离开了现场。专案组立即追踪这辆面包车的行驶轨迹,很快掌握了陆某杰的行踪。
5月13日凌晨,在掌握了陆某杰的确切位置后,专案组果断采取行动,在家中将其抓获。面对警方的突审,陆某杰很快就交代了自己参与抢劫的犯罪事实。
陆某杰供认,这次抢劫是由一个叫陈某敏的人组织策划的。陈某敏是整个犯罪团伙的头目,他不仅负责寻找目标,还安排了抢劫的具体分工。陆某杰还交代了其他十几名嫌疑人的身份和去向,为警方的下一步行动提供了重要线索。
2.3 跨省追捕的紧张时刻
根据陆某杰提供的线索,专案组立即对其余嫌疑人展开追踪。经过分析研判,警方发现大部分嫌疑人已经逃往桂林方向,还有一部分逃往了湖南。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和隐匿赃款,减少受害人损失,侯伟主动请缨,带领抓捕组民警于5月13日凌晨3时许马不停蹄地赶往桂林。当天中午,他们与贺州市局专案组一起,成功将6名桂林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当场缴获了部分赃款。
经过突审,专案组初步查明该抢劫团伙共有13名成员,其中7名同伙仍在逃。根据分工,侯伟又带着几名刑侦队员辗转湖南实施抓捕。
5月14日,在湖南省江永县,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同一天,另外两名嫌疑人也被警方抓获。与此同时,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三名湖南籍嫌疑人毛某灿、唐某星和何某章一同来到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初十将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上缴了部分赃款。
从发案到最后一名嫌疑人落网,整个抓捕过程仅用了36个小时。贺州市警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起特大抢劫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创造了一个令人瞩目的破案速度。
三、真相大白:精心策划的"钓鱼"陷阱
3.1 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
随着所有嫌疑人的落网,这起特大抢劫案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发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其头目正是34岁的陈某敏。
陈某敏是广西桂林人,有着丰富的犯罪经验。他在2021年4月就开始策划这起抢劫案,并拉拢了莫某涛等人共同参与。在整个犯罪团伙中,陈某敏扮演着"总指挥"的角色,负责制定抢劫计划、寻找目标和分配任务。
莫某涛则负责诱骗被抢对象到指定地点。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的比特币出售信息,吸引潜在买家。一旦有买家上钩,他就会安排阳某宏、李某锋等人与买家进行接触,进一步获取信任。
为了确保抢劫行动的顺利实施,陈某敏还联系到了周某明,约定以15万元的酬劳雇请周某明等人参与抢劫。周某明则负责召集打手,实施暴力抢劫。
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来自广西和湖南等地,他们中有负责诱骗的、有负责谈判的、有负责实施抢劫的,还有负责接应和转移赃款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
3.2 精心设计的"钓鱼"计划
在审讯过程中,主犯陈某敏向警方供述了整个犯罪计划的来龙去脉。他表示,自己曾听说抢劫购买虚拟币的买家的钱,买家通常不敢报警,于是便起了歹念,开始策划这起"钓鱼"抢劫案。
陈某敏和莫某涛首先在网上发布虚假的比特币出售信息,吸引了受害人司某龙的注意。他们以比特币交易为幌子,精心设计了一个陷阱。
陈某敏要求司某龙必须用现金交易,并且要当面点验,这实际上是为实施抢劫做准备。他知道,携带大量现金的买家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会处于弱势地位,更容易成为抢劫目标。
为了增加可信度,陈某敏还特意安排陆某杰、杨某红、王某志等人与司某龙派来的杨某众、王某锐进行谈判。这些人假装对交易细节斤斤计较,实际上是在拖延时间,等待最佳的抢劫时机。
当杨某众和王某锐按照他们的要求,带着300万元现金走出酒店时,埋伏在附近的周某明等5名打手立即冲出来实施抢劫。而莫某涛等人则负责抢走装有现金的行李箱、背包和手提袋。
整个计划环环相扣,每一步都经过精心设计,充分利用了受害者急于交易的心理和对虚拟货币交易的不熟悉,将一场正常的商业交易变成了一场精心策划的抢劫。
3.3 赃款的流向与追缴
抢劫得手后,陈某敏等人按照事前约定的分赃方案,将300万元赃款进行了分配。陈某敏作为主犯,自然拿走了最大的一份,共计112万多元。他将这些钱藏在了湖南他老婆老家的房子里的一个地窖中,试图逃避警方的追查。
其他成员也各自分到了不同数额的赃款:周某明分得19万多元,周某建分得18万多元,陈某红分得7万多元,杨某红分得50万元,还有一些成员分得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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