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地上,风飞细叶,黑鸦落在残破的枝干上,像是整个世界都在遥望北方。
众人安静,天地之间仿如无物。
却闻到阵阵尖锐的马鸣,一员白凯武将持枪跃马奔来,手中捏着展袁字大旗。
紧跟在后面的,是辆四马并驱的车驾,镂空车身上竖立青黄罗盖,下面站着一男一女。
男的眉清目秀身材修长,女的肌白如雪发似青丝,两人并排而立看似绝配。
马车后面跟着百来骑兵,尽是白甲黄金,长枪烈烈,人虽不多,但却精湛无比。
“大汉朝诸侯盟主袁尚携夫人孟花鬘回娘家探亲!”当头白马将军在城下左右飞奔,同时大声呼喊,让城内城外军民皆能听到。
“他娘的,比我还不要脸!”孟获坐在大象上面头顶生烟,恨不得提斧冲上去,斩了那将。
不过他心里打着如意算盘,按南蛮人的习俗,新郎必须战胜一名武士,以显示其勇猛过人,可以保护自己的女人。
“叫突雷上来!”孟获嘴上嘿嘿笑着,转身朝自己的弟弟喊道,这是合理的要求,谁都无法拒绝。
“大哥,你这不是故意为难他吗?”孟优摸了摸脑袋,突雷是十万蛮兵里面最为健壮勇猛的一个,他身高一丈有余,力大无穷,可单手提鼎甩出五十步,这个人稍稍展露,对面的武将只怕吃不住一招。
“怎么,祖宗习俗都不要了?”见他犹豫不决,孟获回头催到。
“是,我马上去叫!”见大哥执意如此,孟优也无可奈何,替对方擦把汗,听天由命了。
他去了没多久,却见城门大开,身形巨大的突雷提着一把巨枪出来,那枪长于身高,粗如碗口,看着都怪吓人的。
一路上的蛮兵纷纷给他让路,生怕被这家伙给踩着,人家可不长眼,视性命如蝼蚁。
走到孟获旁边,往那一站,比他矮不了多少。
“突雷,那员骑白马的小将,你可看到,上去拍死他,重重有赏!”孟获遥指着往来奔驰的赵云喊道。
“遵命!”低沉的声音响起,巨人持枪而去,他竟然连马都不需要,徒步与对方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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