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正,宴席开始了。
祠堂前的院子里摆了十几张八仙桌,桌上铺着红布,摆满了鸡鸭鱼肉,热气腾腾。谭家老老少少一百多口人围坐在一起,热闘得像过年。大伯谭守仁坐在上首,二叔谭守义坐在他旁边,大婶赵氏、二婶王氏忙着招呼客人。
谭守仁五十出头,身材魁梧,声音洪亮,在村里种了一辈子地,手上的老茧厚得像一层壳。他看着满院子的人,端起酒碗,感慨道:“咱们谭家,好久没这么热闹过了。”
二叔谭守义比他小两岁,瘦一些,沉默寡言,但今天也难得露出了笑容。
谭弘毅端着酒杯,走到大伯面前,恭恭敬敬地敬了一杯:“大伯,当年您把攒了三年的积蓄借给我,供我去府城赶考。这份恩情,弘毅一直记在心里。”
谭守仁摆摆手,笑道:“说什么恩情?你是咱们谭家的子弟,出息了,是咱们全族的光荣。”
谭弘毅又走到二叔面前,敬了一杯:“二叔,那年我进京赶考,您把家里唯一的老黄牛卖了,凑了盘缠给我。弘毅没齿难忘。”
谭守义的眼眶微微泛红,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大婶赵氏走过来,拉着苏静姝的手,上下打量了一番,笑道:“这媳妇真俊。弘毅有福气。”二婶王氏也凑过来,看着谭安和谭宁,啧啧称赞:“这孩子,长得真像弘毅小时候。”
谭安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躲到母亲身后,探出半个脑袋。谭宁坐在苏静姝怀里,手里抓着一块糕点,啃得满脸都是。
谭弘业、谭弘福等一帮跟着谭弘毅出去的谭家子弟,今天都齐刷刷地回来了。
谭弘业穿了一身藏青色的便服,头发用水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地贴在头皮上,与在军营里那副满身杀气、甲胄在身的模样判若两人。他是神机营的亲兵统领,在谭弘毅身边待了五六年,杀过人、见过血、守过城、扛过旗。可一回到谭桥村,他还是那个在田埂上光着脚丫子疯跑的半大小子,见了长辈还懂得低头叫人。
几个谭家的后生围着他,七嘴八舌地问个不停,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弘业哥,听说你在龙源打过仗?真杀过北羯人?”
谭弘业端起粗瓷酒碗,抿了一口村里的米酒,酒不烈,但入喉滚烫。他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杀过。那年跟着大哥守城,北羯人攻了三天三夜,城下的尸首堆得跟小山似的。我们打退了他们十几次进攻,箭都射光了,就拿刀砍,刀砍卷了就捡敌人的刀接着砍。”他说得不紧不慢,像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后生们听得眼睛发亮,一个个攥紧了拳头,恨不得自己也在城墙上,恨不得那些北羯人就在眼前。
谭弘福坐在一旁的矮凳上,比谭弘业沉默得多。他手里的酒碗端了半天,也没喝几口。他也是谭家子弟,从龙源一路跟着谭弘毅摸爬滚打过来的,如今已是神机营千户,手下管着上千号人。他肩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是北疆那一仗留下来的,刀口从肩胛骨一直划到锁骨,每逢阴雨天就隐隐作痛,像有人拿针在里头扎。
“弘福哥,听说你在京城也当了大官?”一个年轻人凑过来,眼里满是羡慕。
谭弘福摇摇头,笑了,那笑容里没有得意,只有一种经历过风浪之后的平淡:“什么大官?不过是个千户,管几百号人。搁京城里,扔块砖头能砸着仨。”
“几百号人还少啊?”年轻人咋舌,回头看了看自己身后,那意思像是在说——我连一个人都管不了。
谭弘福笑了笑,没有再说话。他端起酒碗,慢慢抿了一口,目光落在满院子的人身上。当年他跟着谭弘毅从谭桥村走出去的时候,还是一个毛头小子,什么都不懂,连马都不会骑。
如今,他见过血、杀过人、守过城、扛过旗,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冷。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那双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轻轻握了握,又松开。这双手,扛过刀,握过枪,也曾在战场上捡起过战友遗落的兵器。如今回到家乡,它们只是安安静静地搁在膝盖上,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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