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比赛前一天。
骑士队的主场冈德球馆外,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露天集市。尽管克利夫兰的深秋寒风刺骨,但这丝毫没有冷却球迷们的热情。黄牛党们挥舞着手中的球票,像是在兜售通往天堂的门票,价格每小时都在刷新纪录。
而在几百公里外的克利夫兰霍普金斯国际机场,一架印着猛龙队队徽的包机,缓缓降落在跑道上。
舱门打开,一股冷风灌了进来。
勒布朗·詹姆斯裹紧了身上的长款风衣,第一个走出了机舱。他戴着一副巨大的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也遮住了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但他紧抿的嘴唇和紧绷的下颌线,依然暴露了他此刻内心的波澜。
这是他自选秀大会那个耻辱之夜后,第一次回到这片土地。
这片生他养他,却又在他最需要支持的时候背弃了他的土地。
“勒布朗!勒布朗!”
刚走出VIP通道,一阵嘈杂的喊声就涌了过来。
并不是欢呼。
虽然也有零星的支持者举着“欢迎回家”的牌子,但更多的是举着林松海报、穿着骑士队11号球衣的克利夫兰本地球迷。他们聚集在机场出口,用一种审视甚至带着些许敌意的目光,看着这个曾经的“家乡骄傲”。
“嘿!叛徒!”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虽然很快被保安制止,但这句刺耳的话还是像针一样扎进了勒布朗的耳朵里。
叛徒?
勒布朗在墨镜后的眼睛猛地眯了起来,垂在身侧的双手死死攥成了拳头。
我?叛徒?
明明是你们这群瞎了眼的家伙,为了一个只会刷数据的外来户,抛弃了我!明明是骑士队的管理层眼瞎,选了那个华夏人!
我才是受害者!
“冷静点,勒布朗。”
一只大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上。是猛龙队的主教练凯文·奥尼尔。他显然感觉到了勒布朗身上那股几乎要爆炸的怒气。
“别理他们。这是心理战。那个林松最擅长搞这套。”奥尼尔低声说道,“他在试图激怒你,让你失去理智。一旦你在场上失控,你就输了。”
“我知道,教练。”
勒布朗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怒火。他抬起头,看向不远处那块巨大的广告牌。
广告牌上,林松穿着骑士队的酒红色战袍,单手指天,眼神睥睨。广告语是安德玛那句着名的——“I Will.(我以此为志)”
那是原本属于他的位置。
那是原本属于他的广告牌。
“走吧。”
勒布朗低下头,快步钻进了球队大巴。车窗的贴膜隔绝了外面的视线,却隔绝不了那种被全世界针对的孤独感。
……
当晚,猛龙队下榻的丽思卡尔顿酒店。
勒布朗的房间里,电视机开着,声音却被调到了静音。画面上是林松最近几场比赛的集锦。
58分屠杀国王,把里基·戴维斯撞进医院,晃倒雷吉·米勒,打服保罗·皮尔斯……
每一个画面,都像是一记重锤,敲打着勒布朗的神经。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抢了他状元的家伙,确实强得离谱。那种从内线到外线无死角的进攻技术,那种如同钢铁之躯般的身体对抗能力,甚至比他在NCAA时期看到的录像还要恐怖。
“他在进化。”
勒布朗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个篮球,无意识地转动着。
“这才打了不到十场比赛,他就已经适应了NBA的节奏,甚至开始统治比赛了。而我……”
勒布朗看了一眼放在床头的数据单。
场均21分、6个篮板、6次助攻。
对于一个新秀来说,这绝对是一份完美的答卷。甚至放在往年的任何一届选秀里,这都是妥妥的最佳新秀数据。
但在林松那场均40+的变态数据面前,这一份“完美”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媒体在嘲笑他,耐克在催促他,家乡人在嘘他。
这种巨大的落差感,让勒布朗感到窒息。
“咚咚咚。”
房门被敲响。
“谁?”勒布朗警惕地问道。
“是我,耐克的代表,林恩。”门外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勒布朗皱了皱眉,走过去打开门。
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一个银色的手提箱。
“菲尔·奈特先生让我给你带样东西。”
林恩没有废话,直接把手提箱放在桌子上打开。
里面是一双崭新的球鞋。
但这双鞋不是普通的Zoom Generation。它的鞋面上,用金色的丝线绣着一行字——“Chosen One(天选之子)”。而在鞋底,则刻着明天的日期:11-15-2003。
“这是一双特制的战靴。”林恩看着勒布朗,语气严肃,“奈特先生说,这是耐克为你准备的‘登基’礼物。但他希望,你能在明天晚上,穿着它,踩在那个安德玛小子的头上。”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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