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青山文化、中影、星辉三方面的的磋商,中午十一点半的时候,《功夫》的立项合拍事宜终于彻底落听!
周星星提出,《功夫》后期需要大量的特效制作,所以制作成本1.5亿打底,后续如果有必要,还有可能得各方追加,徐明和韩三屏都表示同意。
具体的投资细节也很容易确定,其中,徐明代表新世界影业,出资750万到乐,占据电影40%的份额,还要利用好莱坞公司的身份,确定《功夫》是中外合拍片的基调。
当然,海外的发行特别是北美地区的上映,新世界影业需要全面负责,不过会占据除亚洲之外其他地区版权收益的60%。
没办法事情,新世界影业要想成功在海外发行《功夫》,必须得借助派拉蒙影业或者华纳兄弟影业的渠道,这部分收益,至少有一半是要分给对方的。
如果单论投资份额,新世界影业实际上还是亏了的。
青山文化出资3000万占投资份额的20%,星辉公司同样投资3000万占20%。
是的,星辉公司这次不是《功夫》这部电影的主控方,只是一部合拍片的一个小投资商,所以,广电总局关于暂停星辉公司内地业务两年的规定完美被规避。
当然,《功夫》这部电影周星星身兼导演、编剧、男主角三个最重要的职位于一身,绝对的核心地位,属于电影的主导方,大家都很清楚。
但是却没违反广电总局的禁令。
嗯,这事就很奇葩!
我知道你是主导方,其他人也知道你是主导方,事实上你就是主导方,但是规定在此,我们都拿你没办法!
欸,完美的华夏式逻辑自洽!
至于最后的20%,并不是中影一家公司拿下,而是听从了韩三屏的建议,一分为二,中影和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每家10%。
之所以拉上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是因为这个公司不仅有官方审批绿色通道,而且还是中外合拍片的管理机构。
2002年,虽然法律不要求合拍片“必须”跟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联合投资,但所有中外合拍片,必须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做官方归口管理、初审与报批。
因此,在实际操作上,所有的中外合拍片几乎都要给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名义上的投资份额,一般是5%到10%,否则很难过审。
也就是用小部分利润,换“合拍片合规身份”, 至于你问青山文化和中影都是内地的制片公司啊,为什么还要拉上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官方审批绿色通道了解一下!
虽然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在行政与股权上完全隶属于中影,但是实际在法律意义上是独立法人,所以,韩三屏拉上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也是无奈之举。
当然,韩三屏现在是中影实际上的掌门人,所以拉上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也只是他一句话而已,属于中影内部派系的利益再分配。
让徐明和周星星更加开心的是,有了华夏电影合作制片公司背书,在日后的内地票房分成方面,也能获得更高的比例。
可不要小看这3%到4%的比例,对于票房低的电影影响不大,但是对于《功夫》这样的内地票房必然过1.5亿,甚至有可能2亿的电影来说,那就是至少500万以上的纯利。
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对500万的纯利无动于衷。
毕竟,多少华夏老百姓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其中一个愿望,就是彩票中大奖,天上砸下来500万唔得?
更何况,彩票的500万还得交20%的个人偶然所得税呢!
这一步是固定的,彩票中心会直接代扣这部分税,省的你偷税漏税违法乱纪,瞅瞅,为你考虑的多周到。
然后就是满足“各方面赞助要求”,当然,没人强制要求、你也没必要把400万都捐出去,但是在场的慈善机构可能有省慈善总会、各级红十字协会、福彩公益金、大病救助基金、省市各级儿童福利基金会、养老事业基金会、乡村振兴基金会......
很多人误以为 “必须捐一部分才能领奖”,据说,据说啊,可能......,呃,不对,完全是谣言,你完全可以不搭理现场的那些慈善机构的任何人,做人要硬气!
还是据说啊,赞助、捐款、人情等中奖后的额外支出,全凭中奖人......自愿,我们不承认有任何强制性要求!
当然,重生前是大奖......,呃,中过大奖的人都知道,华夏的老百姓老实啊,都会图个心安、低调做人,所以中了大奖,都会“象征性”捐亿点点,欸,这个引号甚合我意。
至于网上说“所谓大奖到手只剩一半,最后活成了250”都是夸张吓唬人的,现实里应该不会有人捐到那种程度......的吧?
一不小心又水文......,呃,呸!青山怎么会水文呢,是不小心思维发散的有点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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