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朝堂论法辨根本,公器私器定长治

作品:扶苏穿越指南|作者:起始与终结|分类:历史|更新:2026-01-15 11:04:43|字数:7022字

“李斯丞相混淆了‘宽刑’与‘无法’的界限。”扶苏从容回应,“朕并非废弃秦法,而是完善秦法。秦法之核心在‘明法度、定权衡’,朕始终坚守。朕所改者,是法之酷烈,而非法之根本;所增者,是法之公平,而非法之松弛。如连坐之法,朕废的是无辜株连,而非连坐本身——首恶与同谋者,仍需严惩,此乃‘罪刑相当’,而非‘一罚到底’。”

他拿起另一卷卷宗:“此乃西域都护府呈报,西域各族归附后,因不习秦法,常有触法者。若按秦法严惩,必引发叛乱;若不加约束,又会法度废弛。朕令西域都护府,先向各族宣讲秦法,再逐步推行,对初犯者从轻处罚,再犯者加重。如今西域各族皆服,未有叛乱之事。此正是‘教化先行,刑罚随后’的成效,与儒家‘仁义’无关,实乃‘法律之公’的体现——让百姓知法、懂法,再守法,而非因不知法而获罪。”

冯去疾沉吟片刻,道:“陛下所言,确有道理。老臣此前担忧改革过急,如今看来,陛下是在保留秦法核心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只是,‘法律之公’若真要推行,需防止贵族擅权、官吏徇私。若法可因情而变,官吏便可借‘公平’之名行私舞弊,此乃新的隐患。”

“冯相所言,正是朕之所虑。”扶苏点头道,“朕拟设立‘御史台’,专司监察百官执法之事,御史由朕亲自任命,不受丞相管辖。凡官吏徇私枉法、曲解法律者,严惩不贷;凡贵族犯法者,与庶民同罪,不得减免。同时,朕令天工阁研制‘均时尺’‘标准量器’,确保刑罚、赋税的执行精准无误,避免官吏上下其手。如此,便可确保‘法律之公’不流于形式。”

李斯沉默良久,眼中的固执渐渐消散,多了几分深思。他深知扶苏所言,切中了秦法的弊端,也符合大秦当前的国情。但数十年的法家信仰,让他仍有顾虑:“陛下,若法为天下之公器,帝王之权何在?昔日商君变法,正是因君主集权,方能排除阻力,推行新法。若法约束帝王,帝王何以掌控天下?”

扶苏微微一笑:“李斯丞相,帝王之权,不在凌驾于法之上,而在制定公正之法、守护公正之法。昔先帝一统六国,制定秦法,是为天下定秩序;今日朕完善秦法,是为天下安民心。帝王若能以身作则,遵法守矩,则百姓必效仿之,法之尊严自立;若帝王凌驾于法之上,则法如废纸,民心必失。朕以为,帝王之权,在于‘为民立法,而非为己用法’。玄微子所示天道,万物皆有规矩,帝王亦不能例外。唯有如此,大秦之法才能长久,大秦之业才能永续。”

他顿了顿,语气诚恳:“李斯丞相,你乃大秦法家之柱石,朕深知你对秦法的感情。朕所做的一切,非否定商君之法,而是继承与发展。商君之法,破六国之乱局,立大秦之根基,功不可没;朕之改革,是固大秦之根基,开万世之太平。破需雷霆万钧,立需审慎渐进,此乃天道循环,非人力所能逆。”

李斯望着扶苏坚定而诚恳的目光,又看了看案上那些民情卷宗,心中的壁垒终于松动。他躬身道:“陛下所言,深谋远虑,老臣自愧不如。然老臣仍恳请陛下,改革需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秦法推行数十年,官吏百姓皆已习惯,若骤然巨变,恐引发混乱。”

“李斯丞相所言极是。”扶苏颔首道,“朕已令司马欣、随何等人,结合各地民情,修订秦法草案,先在三川郡、陇西郡试点推行,观察成效后再全国推广。二位丞相乃大秦重臣,朕恳请二位与朕一同完善秦法,既保法家之精髓,又添法律之公平,为大秦万世基业,奠定坚实之基。”

冯去疾连忙起身,躬身道:“陛下圣明!老臣愿效犬马之劳,辅佐陛下修订秦法,兼顾纲纪与民心。”

李斯也起身行礼:“陛下既然已有万全之策,老臣愿放下成见,遵从陛下旨意,参与秦法修订。只求陛下谨记,秦法乃大秦立国之本,不可轻言废弃,改革需以‘明法度、定权衡’为核心,不可因宽仁而失纲纪。”

扶苏心中大喜,拱手道:“二位丞相深明大义,朕深感欣慰。秦法修订,有二位丞相相助,必能兼顾各方,既安民心,又固基业。他日秦法完善,大秦长治久安,二位丞相之功,必将与商君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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