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红塔村闹狼灾,悬赏打狼。我去了,三天,打了二十六头,包括狼王。公社和村里面的奖励,再加上狼皮狼肉另外卖了些,加起来……差不多一千三吧。”
“有个老猎人不服气,跟我打赌,赌他养的那窝好狗崽。我赢了,狗崽转手卖了,一百五。”
“快离开前,又跟两位猎人朋友进山,猎了头更大的熊,大概又进账三四百。”
至于其他的什么零零碎碎的,我懒得记。
他顿了顿,总结道:“这么林林总总加起来,在东北靠打猎,我攒了差不多两千块钱。回京的路费、在秦姨家开销、还有之前零碎收点小东西,都是从这里面出的。”
李卫民之前说的这些,都是经得起查的。
一席话说完,房间里死一般寂静。
苏映雪张着嘴,眼睛瞪得溜圆,看着儿子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熊?狼?二十六头?还有狼王?打赌赢狗崽?她脑子里嗡嗡作响,儿子之前轻描淡写说的“打猎”,原来是这么个“打”法?这哪是知青插队,这简直是闯关东的好汉传奇!
李景戎老爷子更是直接“嗬!”地倒抽一口凉气,一双虎目精光四射,上下重新打量着孙子,仿佛第一次认识他。
他这一辈子,见过的大场面不知道有多少。
但是三天猎二十六头狼?还杀了狼王?这胆气,这身手……老爷子当年在战场上见过血、拼过刺刀,太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不是一般孩子能做到的!他猛地一拍大腿,声音都有些变调:“好小子!真特么是老子……咳咳,真是我李景戎的种!”震惊之后,是巨大的骄傲和难以置信的狂喜。
李怀瑾从青山大队村民那里听说过儿子“很能耐”,知道他猎熊打狼的事,所以表情还算平淡。
他作为特工,而且又留学西洋,学贯中西,对于这些古董字画的价值可谓是门清。
李怀瑾很快就察觉出其中的不妥之处。
他指着满屋的东西:“就算你打猎挣了两千,这数目也对不上。这里的这些东西加起来,少说也得四五千!你小子可蒙不了我,说吧,剩下的钱,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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