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根本没按世家的想法走,铁路演示后第三日的大朝会,气氛与往日截然不同。
议事过半,魏征忽然出列手持笏板,声若洪钟:“陛下,臣有本奏!”
“魏卿请讲。”
“陛下,前日铁路通车,臣与诸公亲历,深感此乃强国利民之奇器,朝廷当大力推行。
然臣近日闻听坊间传闻,有豪强大户,闻风而动,意欲于未来铁路可能途经之地,抢先圈占土地,以待朝廷征用时,囤积居奇抬高地价,甚至借机要挟阻挠国策!
此风若长,则铁路大业必受掣肘,迟了将会靡费国帑祸害黎民!臣请陛下未雨绸缪,速定法度以绝此患!”
魏征话音刚落,殿中顿时响起一片低低的附和与议论之声。
不少官员纷纷点头,特别是马周。
而一些与世家关系密切的官员,则神色微变,或低头不语,或眉头微蹙。
李世民端坐御座,面色沉静,看不出喜怒:“魏卿所虑,朕已知晓。此事确关乎铁路推行之根本。诸卿以为,当如何立法,防患于未然?”
早有准备的陈睿立刻出列:“陛下,魏公所言甚是。铁路用地,乃国之公器所依,绝不可沦为私利博弈之场。
臣与工部、户部、大理寺同僚连夜商议,草拟数条应对之策,请陛下与诸公斟酌。”
“讲。”
“其一,立法先行,明确铁路预期用地之权属与管理。”
陈睿朗声道,“臣建议,即刻由政事堂拟定,陛下颁布《铁路建设与用地征管特别敕令》。
此令核心在于:凡朝廷规划中之铁路干线,其路线两侧一定距离内,自规划草案于相关州县衙门公示之日起,该区域土地之交易、用途变更,皆需报备当地官府及即将成立之铁路局备案。
土地买卖价格,不得高于近三年该地同类土地平均交易价的一成半以上。此所谓地价冻结或基准锁价,意在釜底抽薪,令投机者无暴利可图!”
此言一出,殿中哗然。
这简直是直接给土地交易戴上了紧箍咒!
户部尚书戴胄出列补充:“驸马所‘基准价,可由户部、工部、地方州县联合勘定,依土地原貌分等定级,造册公示,力求公允。
如此,未来征地补偿便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可免无穷争执。”
“其二,严控规划,惩戒投机。”
陈睿继续道,“铁路最终勘定路线,在陛下御批、正式公告天下之前,当列为中枢机密,仅限于极少数必要人员知晓。
凡有泄露规划机密、或在此‘预期用地’范围内,于法令颁布后大量购置土地、查实确为投机者,朝廷有权按原购价或基准价强制购回,并课以购地款五成之罚金!
情节严重、阻挠工程者,依《唐律》妨碍公务、欺骗官府论处,决不姑息!”
刑部尚书肃然接口:“臣附议。此等行径,实与国争利,坏朝廷大计,当以重典震慑。刑部将全力配合,厘清法律条款,确保有法必依。”
“其三,专设衙署,强化执行。”
陈睿提出了最关键的组织保障,“铁路用地征用,牵涉勘界、计价、补偿、迁移、纠纷调处等诸般繁杂事务,若交由地方州县,恐力有未逮或易生弊案。
臣奏请于户部下,设交通用地管理署,选派刚正果敢、精通律法钱粮之干员,专司铁路用地一切事宜,有权要求地方官府配合,遇有阻挠,可请调当地府兵维持秩序。
其行事文书,直通中枢,不受地方掣肘!”
这个提议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意味着将一部分土地管辖权从地方收归中央直管,权力极大!
尚书右仆射长孙无忌缓缓出列,他是关陇贵族代表,深知其中利害,但更明白皇帝决心已定。
他斟酌道:“专设衙署,事权统一,确有必要,可提高效率,防止推诿。然其权责边界、与地方州县如何协同、监察如何跟进,需有细致章程,以免滋生专横或新的弊端。
臣建议,此署官员人选,当由陛下亲自审定,御史台亦需派员常驻或定期巡察。”
李世民微微颔首:“辅机所虑周全。此署干系重大,人选朕自会留意。御史台监督,理当如此。”
“其四,利益疏导,化阻为助。”
陈睿话锋一转,提出了怀柔之策,“铁路建设,确需巨量资金与物料。
对于沿线被征用土地之业主,尤其是田产较多者,朝廷补偿,除银钱外,亦可提供选择:允许其将部分应得补偿,折算为‘大唐铁路公司’之股份,或认购朝廷发行的‘铁路建设专项债券’。
使其利益,与铁路长远运营成败捆绑,共享其利。此乃‘以股换地’,化潜在之阻力,为共建之动力。”
这个提议让不少出身世家的官员眼神闪动。
从被征地的“损失者”,变成铁路的“股东”?
这似乎是一条出路?
陈睿趁热打铁:“同时,朝廷明示,欢迎天下商贾、富户,将资金直接投于铁路相关实业:如枕木供应、石料开采、车站货栈营造、沿线服务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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