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键证据浮现
就在这时,警方在一个私人监控中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身影。在4月11日和12日凌晨,有一个人夹着大包的物品从阿莲与贺某所居住的楼下路过。从监控画面中可以清楚地看到,2016年4月11日凌晨,贺某裹携着一个类似袋子的东西匆匆走出小区,次日凌晨,贺某再次从这里经过。而作为理发师的贺某,每天工作至深夜才下班,凌晨独自走出小区,这是极为不正常的。
经过仔细比对和观察,发现这个人的步态特征,包括外貌以及他所携带的物品跟现场所发现的极为相似。通过与案发现场的编织袋进行比对,专案组判断贺某手中的裹携物极有可能就是装有阿莲尸体的包装袋,再结合白天对贺某的秘密调查,贺某的嫌疑陡然上升。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贺某一旦离开,警方就有可能失去重点嫌疑对象,于是专案组当机立断,决定抓捕贺某。2016年4月25日,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以后,警方抓捕了贺某。贺某到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对自己杀害阿莲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2015年当阿莲应聘至贺某所工作的理发店时,贺某就对外表清纯的阿莲一见钟情,在近半年的追求后,两人对外宣布了恋爱关系。然而就在同居后不久,贺某发现阿莲的脾气倔强,两人的争吵逐渐成为家常便饭。他们闹了矛盾以后,贺某就住在理发店里面不愿意和阿莲见面。于是阿莲穿着睡衣冲到理发店,扬言要砸理发店的玻璃。
日复一日,贺某对阿莲的积怨越来越深。在阿莲4月4日回到出租屋的当晚,两人吵架升级到了顶点。贺某凌晨12点的时候回宿舍睡觉,睡到半夜1点多的时候,阿莲就说眼睛痛,让贺某去打热水给她敷眼睛,就因为这事,双方发生了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贺某就用右手手腕掐住阿莲的脖子,最终导致阿莲窒息身亡。
据贺某交代,当他意识到阿莲已经死亡,心生恐惧,在4月11日和12日凌晨分两次来到宜宾长江大桥,将阿莲的尸体抛入长江。为了转移视线,他一直用阿莲的手机和她家人联系,并计划在近期内离开宜宾潜逃外地。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尽管绞尽脑汁,但是仍然没有逃脱公安机关的逮捕。
六、案件背后的隐情
贺某为何会对自己深爱的女友下此毒手?这背后有着怎样的隐情?
据贺某交代,2015年阿莲应聘到他工作的理发店时,他就对外表清纯的阿莲一见钟情。经过近半年的疯狂追求,两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很快开始了同居生活。然而,同居后不久,贺某就发现阿莲不仅脾气差,而且还特别懒。因此两人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情吵闹。日复一日,贺某对阿莲的怨恨不断加深,但提出分手阿莲也不愿意。
案发当天,贺某12点钟左右回寝室睡觉,睡到深夜一点多钟的时候,阿莲表示自己眼睛痛,要贺某去打热水给自己敷眼睛。贺某觉得自己上了一天班,刚休息一个小时,阿莲却开始折腾他,心中不满。随后这对小情侣谁也不服谁,谁也没惯着谁,发生争吵后,紧接着就是拳脚相加,二人一番搏斗后,阿莲败下阵来。
当贺某意识到阿莲已经死亡后后悔不已,但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还是拿起小刀和编织袋,将阿莲分两次从桥上抛入了长江。
值得注意的是,贺某在杀害阿莲后,不仅没有立即逃离,反而继续使用阿莲的手机与她的家人保持联系,制造她还活着的假象。他甚至在4月11日拍摄了一张饭店的照片发给阿莲的姑妈,并告诉她自己最近几天在外地玩,过几天就回去探望爷爷奶奶。
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被称为"扮演死者",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心理现象。犯罪者通过模仿死者的行为和言语,试图维持一种正常的生活状态,减轻自己的罪恶感,同时也是为了延缓警方的侦查时间。
七、案件的法律处理
贺某到案后,对自己杀害阿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6年,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贺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贺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吵后,采取暴力手段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当严惩。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适用,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下判决:贺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贺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7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审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二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贺某的死刑判决。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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