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被算计的暮霞

作品:打破谶言,野千金和娴狐妖反杀|作者:狐阿紫|分类:仙侠|更新:2025-06-23 06:25:44|字数:13200字

周定说:“就算娴妹妹只是养女,我也要娶她。”

“侯府的家产只能嫡女继承。”

“我要娶的就是娴妹妹,不是侯府嫡女。就算她一无所有也一样。”

某种莫名的感觉在噬咬着暮霞的心。为什么孙淑娴就能得到这样的好男人?而我遇到的就是一个又一个混蛋玩意儿?明明我才是真正的大小姐。为什么一直是我在吃苦,而她什么苦都不用吃?

“论性格、论感情,淑娴的确比暮霞好得多,只可惜……”

暮霞不想再听了,从窗户跳出去,冲出侯府。后面很多人叫她,但她不想理。

到了孙宅那边,暮霞仍然不走门,直接从墙上跳进去。这边的防御明显比不上侯府,她进来半天,还没有被发现。但是赵世桢到底在哪里呢?这个宅子很大,虽然比不上安定侯府,但在方圆几十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人家了。暮霞被赵世桢带来的时候晕乎乎地,根本就没能记住路径。那个有枇杷树的院子到底在哪里呢?正在着急,暮霞看到了一个丫鬟,是赵氏身边的芍药。

“赵世桢住在哪里?”暮霞冲过去,拔出剑,直指芍药的喉咙。

芍药好像吓傻了,只顾着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暮霞又问了一遍,芍药才颤抖着指了一个方向。暮霞顺着她指的方向跑去,果然找到了那棵枇杷树。这个院子有两道门,一道通向孙府的花园,另外一道则通到大街上。院子里有好几间屋子,赵世桢在哪一间呢?此时,四下里一片安静,突然,其中一间房里传来女人的惊叫声。这个人渣,是不是又迷了其他女人回来?

暮霞踢开门进去。里面果然有两个衣衫不整的人,一男一女,男的是赵世桢,女的不认识。

“你个混蛋!果然又在干坏事。”暮霞一剑刺过去,赵世桢连滚带爬试图从床上下来。暮霞对那个女人说:“快让开。”那个女人在旁边碍手碍脚,暮霞都不敢使出全力。

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女人突然一下子抱住她。“少爷快跑!”

暮霞完全懵了,这个被她拯救的受害者到底在做什么?在那个女人缠着暮霞的时候,赵世桢已经从床上下来,随手抓了一件衣物裹在腰上,逃出门外。匆忙间,他抓起的似乎是一条红裙子。

“放开我。你被那个人渣欺负,怎么还帮他?”

“不,不是,我是自愿的,少爷没有欺负我。我喜欢少爷。”

“放手,不然我揍你。”

等暮霞追出去时,赵世桢已经跑出了院子。暮霞跳起三丈高,打量四周。好,找到了,那边的花园里。等暮霞追到花园,赵世桢已经躲到一个人身后。

“姑妈,救命,救命。”

赵氏应该急急忙忙跑来的,面红耳赤,喘个不停。暮霞上前几步绕开赵氏,一剑朝赵世桢刺过去。赵世桢连忙趴地上。暮霞还要继续,赵氏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抱住暮霞的腿。

“求求姑娘不要杀他,我们赵家就这一根独苗。”

经过这几天的教育,暮霞懂了,长辈给自己行这样的跪拜大礼,是万万不能、非常不对劲的。再说,如果不是赵氏帮忙,她也不能那么容易认回父母。于是,她暂时停下。“婶子请起,我担不起你的礼。但是,这个混蛋,我非杀不可。婶子不用想着隐瞒,我被下药的时候,什么都听得见,也什么都记得住。”

赵氏仍然不肯起来,双手抱着暮霞的腿不放。“好姑娘,他虽然该死,却不该你杀了他。”

“为什么?”

“你想想,若是你杀了他,别人难道不要问问,你为什么要杀他?这样,姑娘的名声可就——再说,若是犯了杀人罪,官府肯定得追究,你让侯爷夫人如何是好。”

名声什么的,暮霞无所谓。但要是就这样杀了人,大概要引发一大堆麻烦事,惹得父亲责骂。“你说得对,是我太莽撞了——”赵氏放开手。“我不该这样明目张胆来杀人,等到晚上偷偷来杀就好。”

赵氏抱得更紧了。“使不得,使不得。姑娘且看我薄面,饶了他的狗命吧。可怜我兄嫂年过半百,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这个和我有什么关系?”

“若姑娘真的杀了他,就算没人看见,只怕也不能一直瞒得住。若是侯爷知道姑娘的作为,岂不是更加认为姑娘不如淑娴了?”

暮霞冷笑一声,“不管我怎么努力,在父亲眼里,我永远都比不过孙淑娴。我何不干脆随心所欲?你放手!”

“怎么会比不过她?你可是真正的侯府嫡女。只不过,她从小在侯府各种出色人物的教导下长大,你却不够熟悉这样的家庭环境。你缺少的,只是一个有人生经验的人,为你出谋划策。”

谈了那么多废话之后,暮霞杀人的心已消减很多,而且赵氏说中了她的心事。她想了一下,说:“那赵世桢怎么办?我可以不杀他,但也不能轻饶了他。”

“我打他五十板子,再罚他一个月不能出门,如何?”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上一页目 录下一页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我的书架

如果您喜欢,请把《打破谶言,野千金和娴狐妖反杀》,方便以后阅读打破谶言,野千金和娴狐妖反杀第27章 被算计的暮霞后的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打破谶言,野千金和娴狐妖反杀第27章 被算计的暮霞并对打破谶言,野千金和娴狐妖反杀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