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辈子啊,想做的事,能做的事,期望做的事,不多,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学医,写书,我就俩爱好。顶多再加个喝酒,没了。”天魂笑着解释道。
天松听到这些,瞬间像是霜打的茄子,蔫了。
“但你不用沮丧啊,你忘了我们所修行的易经之道吗?天道往复,周而复始。
如果我的那一世经历,可以写成一本书,自己看也好,给别人看也好。那为什么,你不把你的经历,你的人生,写下来呢?书写别人,借着他人的故事,去讲述是很好的一种题材。
可是你也可以自传呐,你的人生还很长,就像你好奇我的人生一样,我对你未来的路,所要经历的事情,一样是未知的,一样很期盼。
而且,如果很精彩的话,那也肯定会值得你去书写下来,不是吗。”天魂安慰道。天松豁然开朗,重新有了目标。
“嗯。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我自己书写!”天松重重的点头。
“大哥,我确实有一段,一直藏在内心深处的过往,最深情也最遗憾的事情,因为这是我的心魔,我无数次梦到她,梦到在班级里,明明都是会做的简单题目,就是无法下笔写下答案。每经历一次,就感觉她离我远离了一些。
她出现在梦里,她成了毕生的遗憾,成了遥不可及的梦中人。虽然还有联系,却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是状元之女,一个是落榜的自学中医的作家,最后她成了女博士,成了重点工程院校的教授,越来越远。
而我唯一敢与她说的话,就是祝她生日快乐,不知道怎么接近她。好像没那么远,实际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追,都只会越来越远,她优秀的让我只能仰望。
最初的怦然心动,是那条柏油路,路旁有一排很高的柳树,每天早上都能看着她从这条路走过来。朝阳并不耀眼,但打在她身上,就是最美的光彩,这就是丁达尔效应吧。
她就像一个女神,明明我这路边一条,她可以无视我,但每次都与我聊天,我之所以每次在校门口早早的等着,就是为了跟她一起进学校,这是唯一的私心了吧。
都是走读生,人家是全校第一,天生的开挂之人,老天爷追着喂饭。高数天才啊,我数学题的鸡兔同笼都算的费劲,我就从后往前追,就是不服,都是走读的,我怎么赶不上人家。不蒸馒头,我也要争口气。应用题不行,几何脑子转的费劲,我就苦学代数,毕竟带进去就行了。
当时没想太多,毕竟全校百分之九十的人,那些在上早晚自习的卷王,都追不上她的步伐,有些人就是天生的聪明,后天努力确实可以勤能补拙,但天赋高再加上一点点的用功,那些勤能补拙的根本追不上。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才知道之前的每一天,有多么难得,可能今后再也没有机会弥补。是的,跟她同班的那两年,也没什么特别在意的,正是青春期的时候,多要命啊,她出现了,一辈子都忘不了。
关键我就念到初中,老师说的高中和大学里,好的男孩女孩更多,我根本没机会遇到,她就是最好的。我相信,无论她之后去了哪里,都是最好的那个,在哪里都耀眼,一直耀眼到成为博士后,助教以及导师。
那时候天天都能看到,座前座后的。甚至有一次夏天,校服本来就挺薄,我还不小心把水弄洒到她身上。真的是不小心,那学校的桌子,上过学的都知道,力气大一点,能晃倒了。而且初中的桌子上,书本并没有堆成山。
她那次好像真的生气了,对我说,大哥,这不是饮料吧?我一个劲的道歉,并表示只是前边饮水机的温热水。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天本来就下午困得迷咯噔的,水杯还放在桌子前边,那桌子一晃就乱颤,然后水杯就倒了,盖子还忘记拧严实点。巧合确实有些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但我清澈的眼神,还是得到了女神原谅。
她冲第一次特别开心的笑,是因为我突破自己,考英语考了个高分,一个英语五六十分的人,小学那时候不学英语,初一开始学,初一下学期直接干到一百四,差十分满分。英语老师,拿着我的卷子,全年级游行,都快成广告了,毕竟是她亲自教出来的突破性进步。
但对于她来说,几乎经常满分的选手来说,她都没被表扬过,这就是理所应当的表现吧。
那天英语老师拿着我的试卷,说我从当初的六十多,考到一百四十多,是个重大进步,必须表扬。我们班主任教数学的,来了一句,要是所有学科都能进步,那才叫厉害呢,不过他脸上也是掩饰不住的笑容。这种激励对班级是良性的。
那天她笑的很开心,回过头,兴高采烈的说,搬长你太牛了,我总满分都没有人夸过我。那不是嘲讽,我有一种来自兄弟的欣慰感,她好像把我当哥们。
因为她的眼里,每天都看在眼里,一个励志的走读生,每天背着沉沉的书包上下学,跟其他走读生一个手指能提起来的书包相比,我的书包是他们的几倍重。走读里大多数是混日子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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