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派专门的人(火车头)去街上拉客,
有兴趣的客人就被带到妓寨,
一般玩乐时间是20分钟。
但相江是禁止卖淫的,
以前在金钱帝国时期还能这么干,
廉正公署成立后就不行了。
这些妓院都转到了地下,
就变成了“社”。
“社”的运作方式非常隐秘,甚至有些神秘。
顾客根本不知道“社”在哪里,就算愿意多花钱,
也不能在“社”的地方交易,
必须通过公寓、酒店、招待所或别墅打电话下单,
然后由人送货上门。
负责大佬B这边业务的是康仔,
根据账本上的记录,
康仔手下共有15名“社女”,
平均每天有一个人因为身体原因休息,
所以实际出勤的是14人,
每人每次收费600元,
每人每天平均服务4次(这是最低估算),
总共一天收入元。
另外,招待所还会向客人收40%的介绍费,
客人实际支付是840元。
同时,“社女”还要给“社”100元,
也就是说,“社”每天的进账是元,
按一个月30天算,
总收入大约是元。
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大概占了收入的三分之一,
所以“社”的纯利润大概在40万左右。
然后再往上交20%的税,
剩下的才是真正的收入。
当然,这个数字可能会有小出入,
但大体上差不多。
陆尘是圈内人,
又擅长计算和记账,
这些账本在他看来就像没设防的姑娘一样,
全都被他看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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