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的墓地(五)
法院的判决书像一块冰冷的铁,暂时压住了沸腾的油锅。张小曼只拿到了两万块钱,和一座因债务缠身、房价暴跌而几乎成为负资产的烫手山芋——那栋用二百万债务堆砌起来的别墅。债主王胖子那伙人的目光,如同淬了毒的钩子,死死钉在张小曼身上,也钉在那栋空置的、迅速贬值的房子上。我账户解冻,生活似乎重新回到了轨道,店铺照常开门,租金按时入账。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心里那片被反复犁过、撒了灰的废墟,依旧寸草不生,弥漫着呛人的尘埃。
平静是短暂的。张小曼和她那个金丝眼镜律师,显然咽不下这口气。那份薄薄的判决书,成了他们眼中最大的不公。很快,一份厚厚的上诉状副本送到了我的店铺。这一次,矛头更加精准狠辣。
上诉状的核心,直指我曾在法庭上陈述、也被判决书侧面印证过的事实:“李志强生前长途货车每年净收入二三十万,且‘一分不少都交到我手中’”。张小曼的律师像嗅到血腥的猎犬,死死咬住了这句话。
“尊敬的二审法官,”上诉状的开篇就充满了煽动性的控诉,“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重大疏漏,严重损害上诉人(张小曼代其子)合法权益!被上诉人王娟亲口承认,李志强生前主要收入来源——长途货车营运年净收入稳定在二十万至三十万元区间,且‘一分不少’均由其掌控。试问,如此巨额、稳定的现金流,在短短几年内,如何可能仅仅消耗于‘生活费、医药费’及一座最终被排除在遗产范围外的别墅(该别墅购房款已被认定为李志强个人债务)?”
他接着罗列了精心计算的“账目”:李志强住院半年多,虽有医保报销,但自费部分加上护工等开销,“满打满算”不超过十五万。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按本地中等水平估算”,一年十万已属宽裕。那座别墅,用的是借来的二百万本金,利息另算,购房款本身并不计入“消耗”。
“那么,”律师的质问如同重锤敲击,“被上诉人王娟掌控的、李志强生前至少三年的营运收入(保守估算六十万至九十万),扣除上述必要开支后,剩余巨额款项去了哪里?!这笔钱,难道不翼而飞?这显然是被上诉人王娟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铁证!这笔巨款,理应作为李志强的遗产(或其夫妻共同财产中李志强所占份额)予以分割!原审法院对此关键事实避而不查,仅凭少量银行存款草率分割,显属错误!”
上诉状最后,再次强烈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李志强生前收入真实去向,责令被上诉人王娟提供其本人及李志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近五年完整流水明细!并对被上诉人王娟可能隐匿、转移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我看着这份字字诛心的上诉状,手指冰凉。他们终于把矛头精准地指向了这里——我手中掌控的家庭现金流。那每年二三十万,是实实在在进了我的账户,支撑着整个家庭的开销、丈夫的治疗、婆婆的赡养,以及填补着生活的各种窟窿。但每一笔支出都琐碎如沙,水电煤、柴米油盐、医药费、人情往来、店铺周转……要拿出清晰完整的凭证去“证明”它全部合理消耗,谈何容易?张小曼的律师,就是要用这看似无法自证的“糊涂账”,把我拖进无休止的自证泥潭,甚至扣上“转移财产”的帽子!一旦法院采信他们的逻辑,同意全面调取我的流水并可能再次冻结账户,我的生活将永无宁日。
“准备打硬仗吧。”我的律师在电话里声音凝重,“他们这是釜底抽薪。二审焦点会集中在你的资金流水去向。我们必须整理出尽可能详尽的家庭开支记录,哪怕是小票、转账记录,越多越好。同时,要强调李志强收入的不稳定性(长途运输风险、车辆损耗等)以及家庭共同债务(比如他生前可能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小额借贷?)的持续消耗。”
就在我被张小曼的律师在“钱”字上步步紧逼时,另一条战线也悄然燃起烽烟——那座悬在张小曼头顶的别墅。
王胖子为首的债主们,显然失去了最后的耐心。别墅房价持续阴跌,而利息却在滚雪球。他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拍卖。评估报告很快出来,价格比张小曼当初的购入价缩水了近三分之一,扣除各种税费和优先受偿的抵押(如果还有的话),能用于清偿二百万债务的,恐怕连一半都不到。
拍卖公告贴在了别墅门口,也登上了本地报纸不起眼的角落。那栋曾经承载着张小曼“阔太梦”的房子,即将被贴上价签,像那辆货车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叫卖。这消息如同一记重锤,彻底击垮了张小曼摇摇欲坠的心理防线。
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我刚从律师那里回来,浑身疲惫。远远地,就看到店铺门口站着几个人影。不是债主,是婆婆和张小曼。婆婆怀里紧紧抱着那个小男孩,张小曼站在一旁,撑着一把破旧的伞,脸上没有了往日的怨毒或算计,只剩下一种濒临崩溃的灰败和绝望。雨水打湿了她们的裤脚和头发,显得异常狼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