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死刑犯,再过6小时将被枪决,手脚镣铐相连,三名狱警值守,居然成功越狱,而且,几年后成了董事长,并结交刑警副队长为朋友。
案发时间1986年9月27日夜间
案发地点:湖南津市监狱
【严打期,被判处死刑】
津市是湖南常德市代管的一个下辖市。
1986年,经二审宣判:罪犯王桃玉因多次偷盗罪和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王桃玉,男,1957年出生于一个工人之家,在那个年代,生在工人家庭是倍感荣誉的事情,然而,在5个兄弟姐妹中间,他却是令其父母最为头疼的一个。
王桃玉生性奸劣滑皮,没少挨其爹妈的揍,每次挨打过后,他一跑就无踪影,日子一久,父母的耐心也消耗殆尽,想管也管不了,任其自生自灭。
在外面胡混,首先得填饱肚子,从哪搞钱呢?王桃玉想到了最便捷的来钱渠道,偷。
王桃玉开始盗窃时,仅干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后来,胃口越来越大,多次入室盗窃。
因为长期进行夜间扒窃行动,翻墙上屋,王桃玉的臂力异于常人,慢慢练成了一双麒麟臂。
当他21岁那年,也就是1978年,第一次因为偷盗入狱,被判刑三年,那时候,监狱里关着一些老贼,王桃玉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向这些老惯偷们,学习交流扒窃和开锁技术。
三年刑期结束后,王桃玉没有安分几天,手就开始痒痒,于是重操旧业,昼伏夜出,因为掌握了熟练的开锁技术,他一连进行了35次盗窃和抢劫,竟然一次也没被抓住。
1986年某一天,因为经常和他一起作案的一个小偷,被警察抓住,在审问期间,他为了立功赎罪,向侦办人员揭发了王桃玉的盗窃罪行。
1983年是第一次严打,社会秩序明显好转,但对于刑事犯罪,盗窃等罪行一直处于高压态势,严查快办。
这次王桃玉因为多次盗窃(惯偷),盗窃财产数额巨大,加之系累犯的多项罪行,被津市法院二审判处死刑。
当时和王桃玉一起判处死刑的还有一个年轻女犯,名叫刘新宇。
【精心设计,成功越狱】
那时候,有的地方因为监狱条件有限,没有设置专门的死刑犯隔离室,就和普通犯关在一起,安排有多名普通犯,日夜监视看管死刑犯,以防自残等突发事情发生。
当时,地方相关部门担心死刑犯在关押期间,出现极端问题,就在临刑前把这一男一女两名死囚,专门提出来,分别关押在两间审讯室里,安排多名看守轮值看管。
审讯室是一栋平房,就在牢房的外面20米左右 ,房屋结构密封程度,没有牢房那么严实 ,出门后就是监狱的院落。
当时,王桃玉是由三名狱警看管。
第二天就要临刑,如果换成另外的死刑犯,可能早已经魂归故里,脑袋里出现的是年迈的老母,孤苦伶仃的妻儿。
看着自己的手脚,粗铁链铐被一个大铁锁,牢牢地固定着,身边还有3个狱警6只眼睛,不眨眼地盯着自己,哪还有半分的生还希望。
可这个王桃玉就不一样了,当晚,在他被转移在审讯室时,就看到了一线求生的希望。
看到这,有人可能有疑问,3个狱警看管,还有沉重的镣铐,他怎么可能有机会越狱逃跑?
实际上,王桃玉一进审刑室就在寻找机会,弄开手脚铐对他来说,不是个难事,他就是吃开锁盗窃这碗饭的。
关键是看管他的这三名狱警,是王桃玉重点考虑的,他在寻找机会。
求生的强烈欲望,促使王桃玉的思维在高速旋转。凌晨一点多,隔壁那个叫刘新宇的女死囚,突然唱起歌来了,声音透过门缝,传到了这边的审讯室。
因为有三个人看管王桃玉,其中一名狱警,居然独自溜到了那边去看女犯唱歌,估计他就是想趁机,偷看那边三名漂亮的女看守而已。
他一离开,就只剩下了两名狱警在看管,其中一名,身材魁梧高大,还有一名个子矮小许多。
于是,王桃玉装着可怜状,央求这名高个子看守:“您看,还要几个小时我就要结束了,能不能请您给我弄点盐水来,听说喝了可以少流点血。”
这名高个子看守,感觉王桃玉的这个要求也不算过分,对于即将被枪决的罪犯的最后一点要求,能办到的也尽可能满足,在某种特定时候,人很自然就会流露出人性化的一面。
于是,高个子狱警也离开了审讯室,去准备盐水了。
那时,站在王桃玉面前就只剩下一名狱警,他个子不高,戴着一副眼镜。
王桃玉感觉时机已经成熟,他躺在地上,蜷缩着身子,背对着这名看守,从表面上看,王桃玉很安静,丝毫看不出,他此时正在用事先备好的,一节半寸长的铁丝,迅速打开了镣锁。
“我肚子疼。”王桃玉边爬起来,边捂住肚子。
这名戴着眼镜的看守,毫无防备地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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