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你加入国保局之前就是个古惑仔咯?最强红棍?这么说你很能打?”
曦和有些不敢相信,一个混混要多能打才能入的了国保局的法眼,而且真的那么能打的话,还至于做个小混混吗?直接去打综合格斗不比当混混强?
“能打是一定的,但是我的能力可不是能打这么简单。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手,可我曾经一个人打趴了一百来号人。”
“这么厉害?”
曦和有些震惊,曾经的他也是普通人的范畴,纵使以前再能打,面对那些街上的混混,他最多也不过同时是面对过三十多人。那还是建立在反应力的绝对碾压下,一个一个的快速击倒,可若是一百多人蜂拥而上,根本就没有逐个击破的空间。
黄毛见曦和一脸的不信,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露出狰狞的笑容:
“知道我为什么被道上称为疯狗吗?就是因为,我的体力和血条,是无限的!”
说完,他一刀划破了自己的手腕,任由血液流淌,安静的走廊里,血液滴落在地上的声音清晰无比。
曦和完全愣住了,他没能理解这个黄毛要干什么,难不成是什么血煞咒术?可随着时间流逝,黄毛仍然在那里一动不动,任由血液流淌,这时曦和终于理解了黄毛的话。
“难怪你能一打一百多人,搞了半天不是你有多能打,而是你的身体异于常人,造血功能极快,街头殴斗,即使你被打的再惨,却像永动机一样,一个一个的还击,果然是疯狗。”
曦和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黄毛在社会上,满头是血还要追着人打架的画面。
疯狗喘着粗气,一把将匕首摔在地上,挥动手腕撒起热血,怒吼道:
“疯狗不需要墓碑!狂奔到腐烂为止!怎么样?我这关,你认为你还赢得了吗?”
他的脸色已经有些苍白,纵使造血功能再牛,割腕这种极端的方式,拖久了还是会死的,但以相同的时间来看,正常人早已失血过多休克了。
“行了行了,你赶紧扎个止血带吧。”
曦和看着他越来越苍白的脸色,真怕他当场噶了。
疯狗以为曦和认输了,连忙掏出止血带绑在胳膊上,接着又掏出绷带熟练的包扎起手腕,这一气呵成的操作,看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曦和待他处理好,摇头说道:
“我并不认为我会输给你。”
曦和说完,从地上捡起匕首,也对自己的手腕上来了一刀,鲜血渗出,可很快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过了一会,曦和将手腕的血迹擦掉,手腕上只留下了一条浅浅的疤痕。
疯狗瞪着眼睛说道:
“搞什么?变魔术?”
“从某种角度来说,你的能力也算是一种自愈能力,确实不错,但是对比于我,你差的太远了。只要我不受到致命伤害,任何伤势都可以愈合,这才是真正的不死之身。”
曦和说完再次一刀穿透了自己的手掌,仍然是流出了些许的血液,伤口快速愈合。
疯狗瞪大着眼睛看着曦和的手掌,喃喃道:
“你还是人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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