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殡那日,绍明远还亲自赶回平山村,为绍老六摔盆打幡,送了他最后一程。
众人看在眼里,无不感慨,都说绍明远以德报怨,是个端方君子,更是个难得的孝顺之人。
面对世人的称赞,绍明远只是淡淡摇了摇头,轻声道:
“不过是偿还当年的一点恩情,让父……父亲能安心上路,早日投胎罢了。”
……
可躺在黄泉之下的绍老六,当真安心吗?
怕是怨气冲天,死不瞑目吧。
想当年,原身一时心软救下那个孩子,含辛茹苦将他养大,却不知大恩如大仇,竟养出个“灭门”的豺狼。
说什么他不肯让老三绍明远进学、苛待其妻儿,也不看看自家家底!
一个土里刨食的农户,能让一家人不饿肚子,已是天大的本事,哪里还有多余的积蓄供孩子读书?
若非当年绍明远哭着闹着要读书,跪在地上磕得头破血流,甚至以死相逼,以原身的性子,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将当年那妇人留下的玉镯,还有那两只金钗拿出来典当的。
他怕啊,怕那些追杀妇人的歹人发现孩子的踪迹,会给绍家引来灭顶之灾。
可看着孩子那执拗的模样,原身终究是狠不下心。
他咬咬牙,悄悄将那两只金钗熔了,换成碎金子。
又揣着那只温润的玉镯,徒步走了两天两夜,去隔壁县的当铺当了一百两银子。
金钗加玉镯,拢共换了一百五十两。
他对外只敢谎称,是无意中救了一位贵人,得了点赏银,这才敢将三个孩子都送去私塾识几个字。
那时,老大已经十一岁,懂事得早。
他知道家中不富裕,更怕这笔来路不明的银子会遭村人惦记。
于是只读了半个月书,便跟原身夫妻说自己念不进去,不愿浪费家中银两,让两个弟弟去读。
毕竟比起他,老二才八岁,老三七岁,正是该进学的年纪。
原身的妻子抱着懂事的大儿子,哭得肝肠寸断,最终还是含泪应了此事。
一百五十两银子,看着是笔巨款,可读书本就是件烧钱的事。
笔墨纸砚、束修书本,桩桩件件都要花钱。
两个孩子读了不过一年,家底儿便被掏空了大半。
若是再继续供下去,这个家迟早要被拖垮。
思来想去,原身只能狠下心,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只能选一个继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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