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狼群杀人

作品:大兴安岭打猎知青|作者:寺喜|分类:都市|更新:2024-03-15 08:07:50|字数:4484字

几人听到狼群的消息,酒醒了一大半,除了呼呼大睡刚认爹的颜红军。

“这季节野猪多的很啊,狼群为啥要进屯子啊!”

李富贵纳闷的问道。

冬天,尤其快到腊月,松树林里吃的多的很。

松树的松塔,冬天会掉在地上。这些都是野猪冬天的食物。

拖家带口的大卵泡子在松树底下撒泼打滚,饿了用鼻子拱一拱,就能找到雪地里的吃的。

吃饱以后,在树上蹭一蹭,还能给自己的护甲增加点厚度。

所以狼群在冬天除了扑杀大个子,狍子一类的,实在饿的不行了,只要狼王指挥得当,捕猎野猪也没啥问题。

当然,也不是随便一头野猪就能长到四五百斤,五百斤的野猪就是野猪王了。

林子里有句老话,大卵泡子五百斤成王,一千斤成精。

野猪精可不是西游记里的那种,也不是咱以前玩游戏的那个提溜俩大锤子巡山的妖怪。

野猪成精,意思是突破了野猪生命、种族的桎梏,异于常态则为妖,不管是智商,还是身上的铠甲,这样的野猪精,一般是杀不死的。

就算是丛林之王东北虎,面对千斤的野猪精也是无从下口,只能避其锋芒,好嘛,全力奔跑起来跟小坦克似的。

五百斤以上的野猪王一般统领着十几只母猪,在方圆十公里,有且只有一个野猪群。

这么大规模的野猪群,除非有新来的野猪王挑战或者猎人的捕猎,一般生活的很滋润。

而一千斤以上的野猪精,都是孤猪,一头猪来回行动。

躲在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甚至是两国边界。

智商,嗅觉,机敏程度远超其他同类,除了发情时候会下山,一般的猎人根本见不着。

但有一点到现在都很奇怪,野猪精只要见了同类的公猪,都会毫不犹豫的杀死。

这可能是一种危机意识,怕同类里诞生出一个危胁,能威胁到自己的存在。

就跟熊罴一样,熊罴只要见了熊瞎子,也是必杀之,这到现在原因都是一个迷!

所以听到狼群下山杀人杀耕牛,老猎手的第一反应都是奇怪,在冬季食物充足的情况下,狼王为什么要以身犯险?

按照常理来说,以狼王在野牲口圈里独有的高智商,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

除非。。。。。

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

“有田,死的三个人都是屯子里的?”

张春福接过李有田散过来的大生产香烟。

“不是,听说都是山上的窝棚人家。”

“那还好,这畜牲还没杀红了眼进屯子,不过好像刘营伍公社一共就三头耕牛吧?”

“那可不,耕牛可是宝,跟拖拉机一样的绝对地位!

要不是屯子里的狗子们,其他大牲口也得遭殃。

虽然死的那头是老牛,可也把刘营伍刚分来的新书记气个够呛,刚上任就闹这么大事故,这才向周围林场征人,要血洗狼群!

还放出来话来,只要去参加打狼行动的猎户,发粮发枪,二合面馒头管够,人头费一人五块钱。”

好家伙!

这动静有点大啊!

张初一听完感觉犹如参加平安格勒保卫战一样,这可是大自然界两个顶级种群的正面碰撞。

看着张初一跃跃欲试的眼神,张春福那眼睛瞥了一眼。

那眼神儿,仿佛在说你悄悄地吧,刚拜师的时候咋说的,听话!

李富贵一听管饱吃还有钱拿,这可激动坏了,仗着酒劲还在,要不是张春福坐在旁边,估计得脱了衣服光膀子上梁山了!

“富贵,跟家里打声招呼,明早咱们带上狗子下山。”

“好嘞,春福叔,就等您这句话了,我这就去。”

李富贵站起来用袖子抹了一把嘴,风风火火的向屋外走去。

“整天毛毛躁躁,破马张飞的!春福叔,明天坐队里的马车去吧,我正好也去趟公社汇报工作。”

李有田说完,一看这样子,也站起身子不好意思的跟几人打了招呼,讪讪离去。

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明天也想去露露脸,有田跟四合院里的二大爷刘海中一样,也是个官迷儿!

张初一起身送走二人,回来给春福大爷和段大夫杯子里加满水,坐下身子问道:

“大爷,呸,不是师父!啥是窝棚人啊,都是人咋还分三六九等。”

张春福看见张初一喊了声自己,又啐了一口,总感觉是故意的。

“窝棚人,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逃荒的,一部分是不愿意参加合作社的。

逃荒的,都是在原来的地方活不下去了,才来的老林子里,后来国家强制遣返逃荒者,一部分像你段大爷这样有本事的人,当地愿意接纳,也有人为其担保,办理户籍,就能留屯子里。

说完还贱兮兮的看了一眼段大夫。”

“呸!你可拉倒吧,啥叫活不下去了!

我要不是为了潜心研究医学,远离俗世。

谁愿意来这深山老林里,成天面对你这个老东西!嗑瓜子磕出一个臭虫,人要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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