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漠北

作品:崩坏:未完之事|作者:经济带师|分类:其他|更新:2024-03-28 12:57:24|字数:8068字

公元1496年,神州漠北。

在这荒凉的沙漠之中,有一处小驿站,而在一千四百年前,这里曾是一处绿洲,被流浪的图伊克人所发现。

而今,这里被一个名叫金沙帮的团伙所占据,成为了他们的据点。

在驿站入口处,两个男人正在此值守,烈日当空,如同黄色海洋一般的沙漠上,层层热浪在翻涌着。

而那两个男人待在旧墙之后躲避着毒辣的阳光,时不时往外看一眼,确认没有异常情况。

随着其中一人饮下水袋中的水,重新看向外头时,他愣住了。

一个女孩正朝着这边走来,这并非是他眼花,也不是所谓的海市蜃楼。

能够顶着这么大的太阳,还一路从沙漠的远处缓缓走来,那个女人定是真人。

“老、老荣!”男人不由得喊他的同伴。

但很快,男人意识到自己似乎犯错了,首先是惊慌失措,然后是轻举妄动。

再看男人的同伴,他在金沙帮中也算“老人”了,所以并没有大惊小怪。

不过这也不怪他,毕竟在这荒无人烟的荒漠之中,金沙帮还从未遇到主动登门造访的女客。

首先萦绕在男人脑中的问题是,这女娃是什么来头?她疯了吗?这可是金沙帮的底盘啊!

敢问这漠北之中,谁人不惧金沙帮之名,谁人敢招惹金沙帮的麻烦?

被称作老荣的男人微微点头,然后朝驿站中打了个手势,然后提着武器和男人一同出去。

这女孩穿着一身黄白色的长衫,腰间挂着一把被布匹缠住的长剑,若是仔细看的话,女孩的瞳孔之间还有一道红点。

看见那两名接近自己的男人,女孩非但没有慌张,反而嘴角扬起一个意味深长的弧度。

一、二、三、四,四个方向都有人正在靠近,而其中一名手持大刀,肌肉结实的壮汉,显然就是这四人之中实力最强者。

将布匹抖开,女孩反手握住那把金色的古剑,身影如同鬼魅一般消失。

等到众人回过神之时,那女孩已经放倒了那名距离最近的壮汉,古剑已然插在了他的胸膛之上,刺穿了心脏。

这女娃看似还小,但动起手来丝毫不带犹豫,轻而易举之间便杀死了最强的那一个。

抽剑、回身,鲜血未曾飞溅而出,随即朝着另一人递出一剑,一道无形的剑气划过他的脖颈。

那人甚至连反应都来不及,等到回过神的时候已经看见自己无头的尸体,随后两眼一闭死了。

仅是短短五息时间,围堵女孩的贼人只剩两人......

当然,以上这些仅限于她的幻想,因为她还未动手。

沙匪距离她仅有四步之遥,可少女还未出手。想要实现方才的想象,以她的武功造诣,以古剑轩辕之利——并非难事。

看着这些沙匪,女孩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不配。

古剑轩辕——它并非用来应付这种对手的兵刃。眼前四人,甚至不配一睹宝剑真容。

此剑传承自远古天仙人神纵横的时代,历经千年万载的时光。它的主人乃是武林传奇、真仙之一、神州的守护者「赤鸢仙人」。

距今二十九年前,赤鸢仙人在东海收下一名孤女为徒,以此件相授。太虚第七剑即以秦素衣与「墨染香」之名、震惊江湖。

而在赤鸢仙人羽化后,秦素衣退隐不出,三年后再入江湖,名声不亚当年。她与「川公子」李绅的浪漫爱情故事,更一时传为佳话。

十年前,早已退隐江湖的母亲将「墨染香」赠予年幼的素裳,一同交付的,更是尽悟太虚五蕴,成为「天下第一」的期望。

这是一柄举世无双的神兵,它的锋刃只为强者而待。怎可用眼前这群碌碌庸人的血,污了这柄剑的威名?

沙匪再次靠近,仅剩三步。小小的骄傲与满足盈满女孩的心头,就凭这些货色。

两步、一步。一步的距离,已是搏命之距。

大汉举起手中的铁刀,正要挥下刀刃斩下女孩的头,却只见眼前一道青影闪过。

“什、什么?!”大汉一惊,本能的向下看去,而就在此刻,他的小腿蓦地一痛。

大汉明明望向的是地面,映在眼中的却是太阳。还未等大汉捋清楚情况,就只觉太阳穴被什么凉凉的东西轻轻点了一下,随后太阳被黑暗吞噬。

而这一幕,甚至大汉还未从半空中落地便已完成。

从矮身躲过朴刀,到借劲将壮汉踢倒,再一指将其击晕,所耗费的时间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

而现在,在女孩脑海中的想法,除了击倒眼前的敌人,再无他想。此刻她所展现的,便是太虚五蕴中的第一蕴——心蕴,也是太虚剑气最难入门的一蕴。

心中默念「剑心·止水」,身影一闪,朝着男人掠过。

“艹!”男人晚踏一步,恰好被老荣的身躯挡住,幸运地与女孩隔开。

三人迅速合为一处,调整步伐:“这女娃的是练家子!”

但两旁的同伙并没有应声,因为在他们眼中,这女孩已是将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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