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聊着,突然有警.察过来,喊我的名字。
紧接着,我重新被铐起来,带出去提审。
(因为题材原因,提审也属于敏感内容,就不过多的描写了。)
总之,我被带走之后,按照正常的流程先是问了我的姓名、性别、籍贯一些基础的问题。随后就问我,认不认识陆文山。
我如实说,认识,但是不熟。
中间又问了我一些其他的问题,但关于一些不真实的问题,我全都否认了。随后又问我,陆文山被杀的时候,我人在哪里?
我想了想,根据他们说的陆文山被杀的时间段。我刚好是离开了大寨村,而且是一个人。当时我开车去医院看望阿猫,只是半路上车胎爆了,我用了半个多小时换上了备胎,然后才去的医院。
根据他们说陆文山遇害的时间,大概就是我车胎爆了的时间。
当时因为我是一个人,所以我说我没办法提供不在场的证据。
刚好那台车上没有行车记录仪,路上也没遇到什么人。
但我坚决不承认,是我杀的人!
对于我的态度,他们也没理我,只是说,“如果我们没有证据会把你带到这里吗?”
“有什么证据?”我不服气的嚷了一句,“有证据,你倒是拿出来给我看看呐!”
“咣当!”
对面的人特别不爽我的态度,瞪了我一眼后,从桌下掏出一个透明袋子扔到桌上。
当我看到袋子里的东西时,瞬间傻眼。
这不是当初我在李家村乱坟岗丢的那把匕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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