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里边很多条款涉及到待遇和职责,不是儿戏。
若是韩非看都不看直接签了,他们反而要怀疑他的动机了。
契约的第一部分是关于待遇的。
韩非目光迅速扫过,契约中待遇部分,和沈瑶描述的并没有出入。
接下来是客卿获得以上待遇之后,需要付出的条件。
这,才是韩非的重点关注对象。
不把义务和职责搞清楚,说不定不明不白把自己卖了还替人数钱呢。
韩非发现,除了每年需向百宝阁提供一百张二阶中品以上符箓外,
还有另外一个非强制性的义务。
当百宝阁有急需某种符箓的时候,客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忙提供。
当然,这不是强制性的,而且也是有报酬的。
这也合情合理。
一个偌大的百宝阁,除了日常需求,有时自然会接到一些势力或者个人临时提出的需求,这时候,便需要客卿、供奉出力了。
另外,还有一条不大不小的限制。
接受了百宝阁的客卿职位,就不允许去同类型的其他机构挂职。
这个韩非也表示理解。
说专业点,是类似于竞业禁止协议。
放到前世,就是公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方式,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在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兼职。
说直白点,就是不能脚踏两只船,不能当时间管理大师。
总体看完之后,灵契所载条款,大体上和沈瑶事前介绍的几乎一模一样,没有较大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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