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家出走没什么经验,下次吧,下次换个方向,往市中心走,市中心人多啊。
可转念一想,凌晨还开着的店,貌似大多数都禁止儿童单独进入哦~
唔……
说真的,薇薇开始想家了。
别吧,好不容易第一次离家出走,才半天就回去?
起码先过今天啊,唔……大概算了下,现在十一点半,还有半小时到明天。
不是吧,你本来想出走个一周的,这才半天就回去?
薇薇,你这和那些叛逆期的小屁孩有什么区别呢?
唔......
薇薇进行着自我打气...好吧,她承认,现在的她就是叛逆期小屁孩。
不然好好地,干嘛要离家出走啊?
默默抬头看去,已经看不见自家别墅。
这大概是薇薇三岁以来走得最远的一次,再待会吧,等下就回去。
反正,现在家里也没人等着她。
爸爸妈妈都去外地出差了。
想到这,薇薇的神情带着寂寞,都市小说里的内容或许没错,有钱人家的家长确实有够忙。
妈妈一周一天假,爸爸一年四季随缘放几天假,女仆管家又不见他们请,她还没有兄弟姐妹,那么大的别墅就住一个三岁的娃……
明明父母双全,怎么感觉自己像个孤儿呢?
看书,或在附近瞎晃。
哪怕今日的离家出走,不过是她晃得稍远罢了。
不开心~
这个姿势久了,侧个身,嘶......
薇薇倒吸一口凉气,果然,童话都是骗人的。
童话故事中,近乎所有的词都用软绵绵来形容草地,今天由她实践发现,这句话就是哄小孩的。
唔,这草地,刺挠,不动还好,动一下痒痒翻倍。
要不,她还是起来吧?
起!
薇薇揭棺而起,手绕道背后,使劲拍了拍。
待感觉差不多干净后,她又没事做了,就这样,愣愣看着大概要开整个通宵的路灯。
真幸运。
薇薇是那种既不怕黑,也不怕鬼的女孩子。
可哪怕不怕,一个地方过于黑暗,也难免让人有所不适。
若是过于黑暗,那她大概会换个地方,继续发呆。
唉。
薇薇又捡起那本《不老者》,打量着封面。
该死,随手从书房拿来的,本想无聊时打发时间的书,竟如此有趣。
那,再看一遍?
看不了。
薇薇拥有着一项日常不错,此特殊情况却不怎么讨喜的天赋——“绝对记忆”。
通俗地说就是过目不忘,听过的摸过的也永远不会忘。
所以,哪怕再好看的书,薇薇也不会去看第二次。
她想看的是第二部。
该死的作者,他的生活一定很有趣,否则,怎能编出如此故事呢?
薇薇不满嘀咕,她有亿点点羡慕。
从幻想中回归现实,再看一下她自己的生活。
大概率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然后回家继承家产。
很普通的生活,无忧无虑,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一生。
薇薇不喜欢。
哪怕对于某些人,平淡是福,可薇薇仍抱着,人的一生绝对要绘制波澜壮阔史诗的信念。
她是天才,有信心,再过几十年,她绝对会站在世界的顶峰。
可着传奇人物的幼年期,是否过于难熬了呢?
大人们都把她当小孩,可智慧这种东西,是需要平等交流后才能透露的。
“嗯,我的家薇薇绝对是惊世骇俗的天才,可现在,小天才也要上幼儿园哦~”
该死的幼儿园,绕不过去了是吧!
哄小孩那么厉害,妈妈,你不去当幼师,真是珑国教育界的一大损失。
吐槽归吐槽,薇薇又看过一些书籍,说天才容易被切片啥的。
这种事,她一个小孩也有点怕怕,毕竟3岁学完大学前的所有知识,多少有点离谱。
待她有能力自保后,再锋芒毕露吧~
网络小说主角一般都这样......
算了,还是别想了,要哭了。抛弃现实,沉寂幻想吧。
薇薇又闭上眼,试图用动画,来诠释刚刚的小说的文字画面。
“小妹妹,这么晚了,一个人呀?”
幻听了吧,什么反派发言。
薇薇没管,继续闭眼,大晚上的还不回家,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小妹妹,小妹妹,诶,怎么不说话啊,不会冻死了吧?”
英雄可以受委屈,但叛逆期小孩不能。
这能忍?
七月夏夜能冻死人是吧?
薇薇睁开眼,不满地盯着前方来者,那是大约三十左右的无业游民,穿得跟个流浪乞丐似的中年男人。
大夏天的三件衣服?外套还破破烂烂,是最近的时尚新款吗?
对于薇薇这样的小女孩,这样的审美为时尚早,她更喜欢完整一点的衣服。
“大叔,你寄吧谁啊?”
叛逆期,说点脏话没事吧?
反正她妈妈不在。
这话是“姐姐”教的,若自己长歪了,就让她背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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