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型同学聚会现场

作品: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作者:观鱼的星河|分类:女生|更新:2022-09-30 17:47:29|字数:12102字

当然。

某些同学的头像、昵称等隐私,都打了马赛克。

秦牧看完了这些聊天记录。

愣了一下。

不由感慨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冒出来了。”

欠钱不还不说。

在被起诉后。

孟磊居然还有脸在同学群里质问马明。

欠钱的反而把自己当成了大爷。

关键孟磊这种人……

在生活中还不是少数。

自私自利,爱贪小便宜,借钱的时候谈感情,还钱的时候也谈感情。

总而言之。

别人可以吃亏,但他永远不会吃亏。

“up,我的那些同学们,有很多人都借钱给孟磊了,都有想起诉的想法,您看这个事情咋整?”

随后。

马明又发来了一个消息,语气十分客气。

动辄就是敬语。

“还有四天就开庭,他们又在全国各地,现在临时加诉估计来不及了。”

秦牧想了想,回道:“可以等你的桉子结束了,他们再去试试多人诉讼,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

多人诉讼,也称之为集体诉讼。

之前青岚遇到的敲承重墙的事件……

也是多人诉讼的一种。

当时整栋楼的人都参与了官司。

而孟磊向全班借钱,却都没还的行为……

性质较为恶劣。

绝对会引起法院的重视。

甚至……

还可以用涉嫌诈骗的方式,来提起多人诉讼。

在刑法中,诈骗罪专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孟磊借钱,目的必然是非法占有。

至于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乍一看没有。

但实际上……

孟磊借钱的时候,对每个人都承诺了过两天就还。

这个行为,就涉嫌虚构事实,用“虚假还钱”的方式骗取对方的财物。

而诈骗罪的量刑,凭金额来定。

司法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他从同学群的聊天记录截图里……

粗略一看。

孟磊借的钱,至少达到了三万元。

即可认定为数额巨大。

量刑区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借的越多,刑期也就越多。

最高能享受十年无忧无虑的生活!

“对了,这次同学群的聊天截图,你可以提供给你的代理律师,这也属于辅左性证据的一种,可以左证高度盖然性。”

紧接着。

秦牧又给马明提了个醒。

高度盖然性的评判。

除了辅左性证据的充足之外,还可以凭借平时的为人、风评、他人印象等做出法定推理。

孟磊在同学群的聊天记录,以及同学们对他的评价……

都可以作为这次借贷诉讼的证据。

可以说……

这次的证据一提交,本来缺乏证据的桉子,距离胜利又近了一步。

……

四天后。

阳城。

度过了漫长的四日,马明终于迎来了开庭审理的日期。

九点半。

他和代理律师一起,来到了区法院。

走进了民事审判庭。

刚进去。

就看到了旁听席上,一个个熟悉的面孔。

不由露出了惊喜之色。

“大刘,老林,你们居然都来了?”

在旁听席上。

当时在同学群里冒泡的人,基本上都来了。

人数多达二十多人!

要知道。

他们班,并不是大专业,总共也才三十来个。

这次……

该来的,基本上都来了。

可见孟磊在同学之中,已经引起了众怒。

而且。

他们都曾借给过孟磊钱,少则一两千,多则上万。

那些借数十块的……

并没有来。

此时坐在旁听席的同学们,正在互相问候,寒暄叙旧。

“大刘,听说这两年你去当公务员了?现在待遇咋样?”

“老王,你的事情我也听说了,和老婆离婚了,孩子还不是你的,这事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别一直想着了。”

“对了,老赵,你这两年做生意赚了没?我现在在搞木材生意,有机会带带老同学啊。”

“韩梅梅呢?听说她借了孟磊两万,这次她怎么没来?”

“……”

二十多个同学坐在旁听席,凑在一起。

叽叽喳喳的聊着天。

多年不见。

不少人都唏嘘不已。

这次突如其来的同学会……

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不是在酒店,也不是在KTV,而是在法院!

他们每个人,都坐在旁听席上。

看着另外两个同学打官司!

这简直是场别样的体验。

“怎么这么多人旁听?”

马明身旁。

代理律师看着坐满了的旁听席,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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