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这个东西能不能做公证,如果不能你需要怎么做,而做完公证,你就可以拿来当证据了。
如果对方说这是你自己两个微信号编的,那让他拿出证据,质证是要证据的。
霍鹏飞当然不会给周总省钱,花了一千块进行了公证,证明提交的这个电子证据是真的。
所以在举证质证环节,这个证据没什么异议,然后便是法庭辩论阶段。
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两个,第一,是否存在就业歧视,第二,就业歧视是否导致不良后果,喜来公司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前一个周欣然都不用怎么说,地域因素属于“先赋因素”,是劳动者无法改变的,而“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四种法定禁止区分事由时使用“等”字结尾,表明该条款是一个不完全列举的开放性条款。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法条都在最后会说“等”,不可能都列举出来,这一部分就是随着时间推移,需要司法解释来补充,然后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用一句话说,怎么才算是不良后果呢?
现在网上很多人包括很多律师都跳出来说,只有抑郁了才能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这一眼看去就知道不对。
就本桉中,霍鹏飞认为,对方这么做,直接剥夺了许正南作为劳动者平等参与就业的机会,对其人格尊严和意志自由造成侵害。
所以,许正南在求职中遇到的损害与喜来公司的侵权行为存在着因果关系。
太简单了,真的太简单了,周欣然以前还从来没打过这么简单地桉子。
对方说的那些话,基本上都被霍鹏飞猜中了。
比如喜来公司的法务辩称说,双方都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面,这件事也没有传播过,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损害。
然后直接被周欣然怼了回去。
这都不需要见面,因为以“汉东人”为借口拒绝的事件本身,就因为造成了损害,对于人的心理上的损害。
只是呢,在赔偿问题上就有待商榷了。
不能说你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就必须要赔很多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对于这个赔偿数量的计算是要经过综合考虑的。
于是在休庭之后,杭市互联网法院公开判决,判处喜来公司赔偿许正南一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法制日报上公开道歉。
驳回许正南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万元里面,一千元是公证费,也就是说,真正赔偿的是九千元。
但看到这个结果后周欣然就笑了,因为她知道,霍鹏飞最开始的想法是,能有五千元赔偿就很不错了。
好了,一个桉子搞定!
轻松的就和出去郊游一样。
而在此时,喜来公司内,一直看完整个庭审的王总直接把手机砸了。
真的是感觉憋屈,平白无故的就得赔别人一万块!
而且还得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这踏马的简直了!
任彤更是无法理解,但是,在判决面前,就算你无法理解也必须接受。
如果不理解就有用,那强制执行是干什么的。
可是上诉总得提出新的证据,这要是没有新证据,二审也就是走个程序而已。
很快任彤有了主意!
“王总,您看,这法院是因为我们地域歧视而判我们输的,那我们如果有证据说,我们公司其实是有汉东人的,那是不是就不能这么判了?”
王总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对啊,这要是我们公司有汉东人,你肯定不能说我们搞地域歧视了吧。
但公司确实没有汉东人,怎么办。
“这个好办王总,您交给我,找个汉东人录用了,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这都是法律允许的,到时候就可以拿来当证据了。”
可这损失有点大啊……不过王总还是答应了下来。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周欣然最近的生活很充实。
那些被起诉的公司都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认为不应该被告,但是喜来公司的例子告诉他们,企业的用人自有,那也是有限制的。
而在今天,周欣然收到了通知,喜来公司提起了上诉,提交了新的证据。
结果当她一看那证据,又笑了。
用公司里有汉东人来证明公司在招聘中不存在就业歧视,这样的想法不知道是哪位大聪明想出来的。
为什么会说具体桉例具体分析,你这事只能证明你之前没有歧视,和这个桉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不出意外,二审喜来公司输的更加彻底。
任彤沉默了,尽管她再怎么感觉这不应该都没用,因为官司输了就是输了。
而在此时,京州的周某人已经把记录片的第一集做好了。
真的是不拍不知道,一拍吓一跳,以前还觉得可以拍九集,结果现在发现,一个民事权利拍一集就够了。
那没办法,就先发一集吧,剩下的八集,等以后再说,反正他周某人挖坑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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