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广德写信,自然是给王家屏的回信。
他在内阁,能够在内阁商议此事时说上话。
他已经在阁议里旗帜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就算想要退缩也是不能。
魏广德猜的不错,王家屏当时也是过于激动了,直接把自己的态度确定下来。
等散会后稍加思量,就发觉自己做差了,不该如此的。
所以,他也是第一个往江西送信的人。
已经得罪了同僚,以后想要坐稳阁老的位置,还得靠江西那位了。
而魏广德此时,就满心纠结的开始把自己琢磨出来的,修改完善考成法的思路渲染于纸上,通过王家屏在内阁里说出来。
他当初为什么把内阁票拟奏疏的权利大量下放,自己只关注少量重要的奏疏,还不是每日的简报过于繁杂。
其中,除了当日奏疏简报外,还有关于考成法下各衙门完成政务的统计名册。
张居正强势,在考成法中体现的极为明显。
考成法实质是“内阁—六科—六部”的垂直高压管控,权力高度集中于内阁。
虽然张居正也把部分权利转让给魏广德,但大权依旧在其手中。
这样的制度下,政策的执行皆赋予其一人,稍微差池就是“人亡政息”的结局。
或许,张居正认为他已经完整的掌握了六科,而都察院那边,魏广德明显有比较深的布局,所以直接从他这套管理体系里被踢出去。
这其实也是一些人认为张居正擅权的理由之一,他居然能掌控六科,以皇帝年幼的名义,获得六科人事任免权利。
要知道,六科是皇帝驾驭朝廷的工具。
而魏广德思考的改革办法,第一条就是让都察院接过内阁的监督大权。
都察院接手对六部五寺的工作进行审核,审核接过报内阁和六科,而六科的复核结果报皇帝。
这个举措看似微小,但缺少制度化的一大步。
因为增加了都察院手里的权力,大明朝的任何一个衙门,都不会允许轻易被剥夺某项权力。
将制度化考成法权力赋予都察院,就可以保证此制度的长期执行。
都察院可以一代代换人,但绝对没有人会甘心到手的权力分出去。
若是有了这个制度,申时行提出想法后,都察院会想疯狗一样扑上去撕咬、弹劾。
别忘了,都察院御史的别称叫什么。
同时在六科也是一样的,获得权力而且直达天听,不再受内阁钳制,等于摆脱了张居正留在他们头上的枷锁,让他们重新直接对乾清宫负责。
张居正致仕到魏广德接任,万历皇帝都没有解除早前的旨意,监督六科的权力,魏广德一直在承担。
或许,这也是万历皇帝不想让魏广德多想,毕竟这个权利他曾经赋予张师傅。
而在张师傅致仕后,魏师傅接手他就收回这道旨意,魏广德会如何作想?
而现在,就是魏广德主动交回这道权力的时候了。
至于考成法的放宽,魏广德也很快就开始在纸上开始记录。
张居正上位时朝廷财政紧张,地方积欠严重,所以考成法的重点就放在收缴钱粮上。
在当时,这样的政策无可厚非,魏广德也不觉的有错。
而今时过境迁,自然要与时俱进。
财政没那么紧张,那么过去那套就要变,摒弃唯“钱粮、结案率”论,引入民生改善、司法公正、社会稳定等多元指标,并设定合理的权重,防止单一指标倒逼下的动作变形和竭泽而渔。
实际上崇祯朝末年,为了丰盈国库弥补不足,好应付南北两股势力的夹击,崇祯皇帝又祭出过考成法。
但那时候的考成法已经演变为单纯的财政掠夺工具,钱粮没收上来多少,反而加剧官民矛盾。
政策这东西,万历朝有用,但是到了崇祯朝末期就成为毒药,根本不能碰。
而大明朝许多的失误,其实多多少少都有效仿前例导致适配不足,反而坏事儿。
比如崇祯朝为了节省开支,于是大肆裁撤地方衙门,最后逼出个李自成。
实际上,在地方维稳的大环境下,基层建设不是削减而是要加强。
把青壮笼络到朝廷手里,避免他们生事才是当务之急,而绝对不是裁撤,放任自流。
裁撤冗员这套,盛世的时候朝廷就经常干,结果还不是裁撤没半年就激烈反弹,死灰复燃,甚至更甚之前。
这都是历史教训。
魏广德从不认为裁撤冗员有效,最好的法子还是可控下的分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进退自如。
不过对于官员过错的惩治,魏广德依旧不打算交到都察院或者六科手里,而是依旧由内阁决定。
其实就是首辅之责,牢牢抓住下面官员的乌纱。
有了惩治之权,下面官员若有敷衍推卸,他大可以过错的形式,越过吏部直接处罚。
当然,五品以上官员的乌纱,还是会事先征得乾清宫的同意,这点魏广德也不敢揽权,免得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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