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公开庭审普法

作品:穿越大宁之千年之后|作者:种花小子|分类:都市|更新:2024-02-21 13:14:42|字数:4590字

随着网友们,相继发表自己的评论。

济城公安官方账号,关注人数呈直线增长。

而有关济城公安表态。

也因为网友们的讨论。

登上云音等社交媒体的热搜榜。

网上这么大的动静。

自然也引起了,汪田如成华等人的关注。

最关键的这个叫吴阿坤的流量小生,被逮捕还同他们龙华有关。

更别说大量的网友通过官网、官方账号、电话等。

提醒他们。

原本。

这事同龙华有关。

作为当事一方。

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表态。

不过在大量的网友期待下。

最终在汪田如的指示下,成华代表龙华公司。

发了一个简短的声明。

而这声明结尾的话。

则是引用济城公安官方,账号的那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话。

五天后。

济城中院对吴阿坤。

涉嫌违法犯罪进行了公开庭审。

并借助云音平台、济城卫视等。

开启了庭审直播,他们要借吴阿坤这件案子。

来一场全民,普法教育。

庭审开始前。

书记员确认了公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吴阿坤。

及他的辩护律师等到庭后。

第一件事,就是宣布法庭纪律等事情。

当书记员做完这一切后。

审判长这才宣布开庭。

并现场核对了吴阿坤的身份,宣布案由。

宣读书记员和审判人员的名单。

最后,才现场询问了吴阿坤,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得到吴阿坤的否定回答后。

庭审,正式开始。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检察机关宣读公诉书。”

在审判长说完后。

坐在公诉席的检察员,顿时站了起来。

“被告人吴阿坤,别名吴坤、阿坤、吴来。

男。

一九九八年七月初二出生。

原籍东州省济城人,十岁时随父母移民五月花国。

现为五月花国国籍。

二十岁时,回国内发展,现居济城青河区半山家园。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

因花钱买热搜,被挤下榜心生不满。

组织水军粉丝等群体。

恶意中伤国家重点科研单位龙华公司。

并为此,引发网络重大舆情。

后有热心群众。

向我们举报,吴阿坤曾为寻求刺激,聚众淫乱、吸食笑气等。

接报后。

在确定了热心群众的举报的真实性时,同日经我院批准。

由济城市局,对其执行逮捕。”

本案由济城市局侦查终结。

以被告吴阿坤,涉嫌聚众淫乱罪、持有毒品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听取了被告人吴阿坤的辩护人,辩护意见。

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聚众淫乱

二零二零年八月九日、九月五日、十月十五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六月七日、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七月六日、七日、八日;

二零二三年五月七日、八日、九日等多次。

组织同圈好友、粉丝等在半山家园、丽都大酒店、富贵人家等。

多个场所,进行群体互动。

每次群体互动的人数,并不固定。

但最少都不低于十人,最多的一次则超过了三十人。

持有毒品罪。

同上述时间,被告吴阿坤等人,为了更加刺激。

由被告吴阿坤出资通过黑市、朋友介绍等多个渠道。

购买一氧化二氮。

俗称笑气,供众人吸食。

强奸罪。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

被告人吴阿坤,在一次同粉丝见面时。

在酒精的刺激下,因粉丝穿着清凉,长相可爱。

不顾粉丝的强列反抗。

同随行的朋友,一起把粉丝拖回套房。

强行同粉丝,发生了关系。

事后。

为了掩盖犯了罪的行劲,对粉丝以威胁加利诱的方式。

让粉丝选择了私了。

迫于吴阿坤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受害粉丝。

被迫接受了私了。

寻衅滋事。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被告人吴阿坤,因不满龙华公司把他花钱上的热搜榜。

给挤了下来,以花钱的方式找到水军。

并发动自己的粉丝。

在互联网上,有组织的对国家重点科研单位龙华公司。

和网名为我是你大爷的网友,发起了造谣、抹黑等。

带节奏的恶意攻击。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热心群众的举报视频、照片、录音;

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的云盘记录、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其它另案处理的被告人证词;

云音平台等,提供的交易流水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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